5月起,浙江省办理一级建造师变更:由企业(申请人)直接到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不再需要到县、市主管部门审核了,请大家相互转告!即日开始执行。【此事项只适用于变更】
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变更)
变更注册(一式一份,新设立企业一式二份)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
3、注册证书复印件(有增项、变更记录的,需完整复印,各页加盖执业印章);
4、变更聘用执业单位的,应当提供:
①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②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③调入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新设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④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⑤变更到新设立企业,审批意见表和附件材料要提供两份。
5、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变更省厅收取2份资料概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新老单位省级主管审批盖章】;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新老单位盖章】;
▌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盖新单位公章】;
▌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单位公章】;
▌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盖新单位公章】;
▌原单位在岗承诺书【盖原单位章】;
▌证书与执业印章原件
2017.5.3:一级建造师变更由企业(申请人)直接去省厅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不用到区也不用到地市审核和核对原件了,请大家相互转告!即日开始执行。【只适用于变更】
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变更流程(跨省)
1、个人版登录上报到新单位-原单位同意调出-新单位同意调进-新单位上报到上级省级主管系统-本人携带变更资料到原单位所属省厅系统办理同意调出手续-本人到新单位省厅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省厅系统同意调进手续-办理变更打印。(目前浙江省建设厅启用支付宝鉴证服务,一级建造师变更、注销、补办事务本人可以不用到建设厅办理)
2、因不能在跨单位注册相关证书,请先注销本省的三类人员(如对方省份支持变更可以办理转出)和二级建造师等相关证书。其他注册类证书必须同时办理(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